基金会变更登记内容(业务范围、章程变更2017年1月7日)
基金会变更登记内容
深圳市爱在行动公益基金会变更前内容:
1、原章程第二章第七条:“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:(一)助学兴教、资助青少年儿童教育;(二)资助困难群体,资助留守儿童和福利院孤儿;(三)资助文化艺术教育与交流;(四)资助环境保护事业。”
2、原章程第四章第三十三条:“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:(一)助学兴教、资助青少年儿童教育;(二)资助困难群体,资助留守儿童和福利院孤儿;(三)资助文化艺术教育与交流;(四)资助环境保护事业。”
变更后内容为:
1、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:(一)资助教育事业;(二)资助困难弱势群体;(三)资助文化艺术教育与交流;(四)资助环境保护事业;(五)资助社区公益活动。
2、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:(一)资助教育事业;(二)资助困难弱势群体;(三)资助文化艺术教育与交流;(四)资助环境保护事业;(五)资助社区公益活动。
深圳市爱在行动公益基金会
2017年1月6日